发布时间:2021-01-20 点击数: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各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和国控排污重点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近日,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环境监测机构和重点国控单位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涉及14家环境监测机构以及11家国控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涉及水质、气体和颗粒物、土壤和固废、噪声和振动等环境监测所用的计量器具包括在线监测仪器。自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建立台账、是否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总数、通过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数量等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局大致掌握了各企业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现状,有7家单位已搬迁或停产注销,目前各单位共有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1518件,其中强检器具165件,非强检器具1353件,112件非强检器具未校检。我局要求企业进一步进行理清台帐,分类管理,未检定和校准的设备及时送检,做好遗漏补缺,确保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