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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18年度自查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9-02-12 点击数: 来源:上海嘉定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1月,嘉定区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辖区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2018年度自查工作,同时整理了自查报告的审核要点发各市场所联络员,并于近期再次以公告形式提醒各企业完成。我区现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24家,在各市场所医疗器械条线联络员通知、督促、指导下,至一月底,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395家,其中360家企业已通过审核,二、三月份,将进一步督促企业整改并正确上报,对未及时上报自查报告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理。

今年是实施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制度的第四个年头,年度自查报告工作也越来越规范,有序。通过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上报工作,摸清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助于下一年度开展有重点的监督检查,提高行政监管效率,也有助于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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