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1 点击数:次 来源:上海嘉定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于3月20日正式实施。《条例》自1月20日公布以来,区市场局从四方面着手,积极开展系列宣贯活动。
一是加强氛围营造。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办公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道路两侧悬挂宣传横幅、道旗,制作展板在全区巡展,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期间,累计制作展板20幅,张贴海报16300张,放置道旗742幅。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结合“3.5”学雷锋志愿服务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开展嘉定红盾“四叶草”志愿服务、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等宣传活动,在居民区、社区活动中心、商业广场、学校等人流密集场所集中设摊,对《条例》进行宣传;对食品经营单位入户宣传及现场指导,要求加强内部学习、履行主体责任;实施首日,各市场所走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条例》宣贯,共接待咨询者3110人次,发放宣传品5566件,宣传册3747本。
三是分层分类培训。将《条例》贯彻到监管人员、“一站三员”志愿者,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依托区食品安全协会,结合协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邀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对各街镇食药安办主任、区市场局食品药品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街镇市场所所长,以及区食品安全协会会员单位共计250余人进行《条例》培训;对12个街镇食品安全检查员及基层“一站三员”志愿者分批培训,培训人数约1000人次;通过社区餐厅负责人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学习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条例》培训,培训人数达1321人。
四是开展执法活动。3月20日是条例实行的第一天,各市场所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重点对辖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大中型饭店进行了针对性检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