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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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55号,电话:021-59999000转信息公开接待室,邮编:2018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条,依托“嘉定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69条,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交主动公开文件各69件。

1.围绕重点领域公开。公开医疗器械经营和药品零售企业、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等监督检查信息72条;在“消费预警”栏目公示投诉热点等消费维权信息24条,在“便民服务”栏目提供“消费警示/提示”37条;在“政务公告”栏公开化妆品使用单位行政检查信息12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5条;在“上海嘉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0条。

2.围绕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公开。在“政策法规”栏目公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6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标准、政策文件等4条;依托公众号“知识产权云课堂”“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专栏,发布信息14条。

3.围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486件;依托“新闻动态”栏目、公众号公开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开展情况4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夯实责任、规范流程,妥善处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件,最大限度提供便民信息指引和服务。

2022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8件,另有2件申请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25件,占41.7%;部分公开7件,占11.7%;不予公开2件,占3.3% ;无法提供5件,占8.3% ;其他处理21件,占35%。2022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更新完善局政务公开标准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线上平台维护。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和重点政策,通过公众号、微博,发布执法检查、公众开放等信息。二是畅通线下公开渠道。依托我局注册大厅办事窗口、“为民工作室”和基层所服务窗口,提高办事政策咨询便民度。三是配合各类市级、区级电视台开展新闻报道14次。

(五)监督保障

1.组织领导及培训指导情况。我局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部门,年内召开1次专题培训会,派专职人员参加市局和区政府培训。

2.工作考核及社会评议情况。市局、区政府对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被撤销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8

行政强制

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5.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3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2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19

1





20

(七)总计

55

5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工作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到位、政策解读不够及时多元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完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优化工作制度。加强对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明确夯实各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审核。二是加强政策多元解读。运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形式,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多元化解读,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强化二次解读、追踪解读,及时解答公众对政策的疑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定期公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结果,包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查、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抽查、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等;二是定期公示商品类、服务类投诉热点等消费维权信息,在“消费警示/提示”提供便民提示;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展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归集公开计划公告、任务公告和结果公告。

二是做好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公开。梳理、汇总和公开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开标准、政策文件等;通过“一网通办”在线上公开详细办理流程,在注册大厅线下设“开办企业服务区”咨询服务区;在微信公众号中设置便民服务专栏,汇集知识产权、质量“一站式”服务方面的内容。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紧紧围绕“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注册大厅和基层服务窗口等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二)创新工作

一是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公众开放活动及“你点我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食品安全,定期定点定向征询市民意见,回应热点关切,提供服务讲解,拓宽监管渠道,增加抽检工作透明度,引导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开到农贸市场、超市门口免费为群众提供快速检测服务。定期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做到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是线上线下精准推送政策解读,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巡回政府开放日活动,以及“4·26”抗疫情 促发展“知识产权进园区”“抗疫纾困 保护知识产权”等宣传活动,启动“金融纾困 知产助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巡回活动,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宣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专利开放许可等知识,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局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费用。


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