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C6301999-2018-004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18年03月20日 文 号: 嘉市监办〔2018〕5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办〔2018〕56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科室、所,大队:

现将《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嘉定经济创新转型发展,更好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创业环境,现结合市场局工作实际,就优化区域环境提出如下举措:

试行“许可一证通”。合并审批事项,在食品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过程中,在不调整行政审批权限、不降低许可审查标准、不改变证件编号规则、不影响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五个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合并发放一个《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简化办理方式,采取“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并审查、一并发证”的方式,将不同的许可集合成为食品药品经营“许可一证通”。目前,食品药品经营“许可一证通”在全区药品零售药店和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范围内试行。

探索“政银互通”注册服务新模式。把企业注册登记服务渠道从注册大厅向银行“一口受理点”延伸,利用银行成熟的服务体系、服务网络、更好地提供便利化的登记服务,提高政府行政审批效能,有效激发市场创业热情。同时,银行也在市场局注册大厅设立金融服务点,可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更丰富的服务内容。实现与银行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政银跨界合作的多赢局面。

“不见面”、“不核查”审批制度。在集中登记地登记制度基础上,取消新设企业“实地核查”环节,必要时采用“视频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确认,做到耗时更短,资料更薄,实现“不见面”审批。

以“负面清单”带动企业住所改革。企业住所结合经营范围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缩减对“实地经营”的场地要求,更大力度释放场地资源,切实解决企业、园区、街镇的切实需求。

推行“食品经营集中登记”模式。食品商贸型企业推行集中登记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后续监管的跟进,另一方面有利于场地资源的进一步释放。

内外资企业同等待遇。合并内外资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同时放开对外资企业的场地要求,真正做到外资企业享受内资企业同等待遇。

综合价值判断放宽经营范围。鼓励新兴行业,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梳理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指导目录。按照经营范围企业自主申请原则,对于新兴行业的范围表述,由之前单一甄别是否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表述的“规则判断”变为综合考虑该经营项目是否具有现实价值是否利于经济发展的“价值判断”。鼓励企业通过经营范围数据库,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推出22项“立等可取”办理事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内部审批流程,自我加压,推出22项“立等可取”审批事项,如: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增发执照副本、遗失补照、食品经营注销登记、食品经营许可名称、负责人变更登记等,实实在在提高办事人员的满意度。

证照材料“减法”式收取。建立“一套材料、一表登记、核发一照、加载一码”的证照材料一体化制度,尝试将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食品相关产品、工业产品许可、特种许可等与营业执照登记材料进行整合,争取相同的材料只收一次,相似的流程只走一遍。希望通过制度与流程的优化,减少企业多次申办,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推行“容缺受理”模式。基于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对于诚信评价较高的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当出现必要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合法,但次要条件或部分辅助材料存在欠缺、缺陷或瑕疵的情况,允许企业在承诺补正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窗口采取“暂时性容忍”办理的方式,进入审查程序,待企业补齐相关资料后,便可领取证照。“容缺受理”模式打破了原先“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再受理”的传统,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允许“边补齐材料,边受理审核”,缩短整体审批时限,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时间成本。

推出一系列个性化便民服务。如执照、许可证快递领取业务、允许新设企业在法定核准期限内自主选择成立日期、预先审查图纸、预约现场核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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