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300000-2017-178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7年08月23日 | 文 号: | 嘉市监质〔2017〕15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质〔2017〕156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嘉定区电商平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把质量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统筹规划、循序推进,政府推动、严格监管,完善法律、培育市场,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嘉定实际,我局将在电子商务领域,全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将要精神,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结合我局对电商企业的监管和服务职能,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电商平台企业质量诚信水平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信用管理的政策,探索基于信用水平的联动奖惩措施。指导平台建立入驻商户信用评价体系,为电子商务企业评价入驻商户信用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工作推进步骤
(一)确定本年度电商平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建立完善评价模型;
(二)下发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通知,确定参与试点评价电商企业,收集汇总平台入驻商户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
(三)依据评价细则开展商户信用评价工作,客观评价入驻商户诚信经营水平;
(四)总结诚信评价经验,修改完善电商企业诚信评价模型,将诚信评价结果有序向社会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我局负责组织发动区内电商平台企业参与诚信建设工作,并确定试点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座谈会。相关监管所积极发动,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与,并做好跟进工作;
(二)市质标院负责建立评价模型,起草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配合试点企业起草评价细则、采集公共信用信息、实施评价;
(三)试点企业负责提供入驻商户信息,并在网站上公示评价结果。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