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C6040203-2025-04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文 号: 嘉市监标〔2025〕4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标〔2025〕49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本区单位/个人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5年度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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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鼓励本区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根据《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标准化工作重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在嘉定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并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单位或个人。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A类)

标准实施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

(1)国际标准:由本区单位主导制修订或实质性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且经申报并获得上海市标准化专项资金审核通过(以下简称“经审核通过”)。

(2)国外先进标准:由本区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其他重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且经审核通过。

(3)国家标准:由本区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发布的标准,且排名前五名。

(4)行业标准:由本区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且排名前三名。

(5)上海市地方标准:由本区单位主导制修订的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发布的标准,且排名前三名。

(6)团体标准:由本区社会团体发布、已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且被本市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的标准(团体标准只能由发布和实施该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申请)。

(二)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B类)

承担国际、国家、上海市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且未获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的资助项目。

(1)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项目;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项目;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项目。

(2)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项目。

(3)上海市标准化技术组织:承担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项目。

(4)国家标准验证点:承担国家标准验证点的项目。

(5)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承担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项目。

(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C类)

2023年通过验收的国家级、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1)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由本区单位承担的国家标准化重大专项工程、标准化创新基地、标准化产业集聚区或功能园区、以及各领域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2)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由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由本区单位组织承担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四)承担标准化活动项目(D类)

2023年由本区标准化技术组织以外的单位承担的在本市举办的国际、国家标准化论坛等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

(五)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E类)

2023年获得国家、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

(1)中国标准创新奖: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个人奖的项目。

(2)上海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获得上海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个人奖的项目。

(六)“上海标准”项目(F类)

2023年获评“上海标准”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联系方式

(一)提出申报

各申报单位可向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报,项目采用纸质材料递交方式申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6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请各申报单位申报前联系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项目进行核实。)

联系人:陆峰(标准化管理科),电话:59992879

联系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10室

(二)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审

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预审。

(三)街镇、管委会确认

项目通过预审后,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注册地所属街镇、管委会进行确认,并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经街镇、管委会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以下顺序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所有外文材料均需附中文译文。

(一)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申报表(单位盖章、注册所在地街镇、管委会盖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选择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A类:提供正式标准文本,标准发布(备案)公告,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实施材料(标准宣贯情况、标准实施情况、标准实施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说明等)。

国际标准另需提供(所有外文材料均需附中文译文):(1)提案被采纳的材料(如决定项目负责人的会议纪要或报告、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出具的认定材料、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审核表等);(2)在标准制定、修订期间,标准编写人员为申请单位在职员工的材料(如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等);(3)参与程度的材料(如国际会议邀请函、参会注册专家名单、参会签到表、会议照片、会议记录报告、提交的技术提案被最终采纳的投票结果和会议纪要等)。

团体标准另需提供本市市级或区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该标准的行政文件。

2.B类:提供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或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成立大会等材料;年度标准化技术组织总结报告。

3.C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批准文件,项目申请表或计划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验收项目总结、专家验收意见、验收证书或验收文件等),项目实施成效介绍。

4.D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开展重大标准化活动的文件,活动通知、议程、签到表及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活动照片、活动信息等宣传类材料。

5.E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名单及有效证明材料。

个人奖另需提供获奖者在职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等)

6.F类:提供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上海标准”获奖名单及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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