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040203-2024-029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03月01日 | 文 号: | 嘉市监特[2024]2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特[2024]29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完成100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1000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2024年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完成100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1000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2024年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完成100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1000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2024年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100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1000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2024年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区住宅电梯综合治理机制,提升电梯安全管理能级和水平,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安全评估对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降低电梯乘用风险的对策措施,为电梯后续隐患治理提供技术参考,有序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通过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实时掌握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状态,全面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心的乘梯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完成100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1000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2024年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街镇”)任务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本次实事项目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房管局作为责任单位协助项目推进,区财政局是经费保障和协调的责任单位,共同协调解决各街镇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街镇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实事项目具体推进。根据《嘉定区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特安联办〔2020〕1号)要求,落实各方职责。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指南,督促、指导、检查、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明确电梯安全评估、远程监测数据对接等相关要求。根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实事项目的有序开展。
(二)区房管局协助对住宅电梯进行调查摸底(包括房屋产权性质分类、维修资金状况、业主大会组建情况等),明确需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的小区,指导各单位做好实事项目的宣传发动,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后的修理、改造、更新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本次实事项目区级资金补贴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四)各街镇要将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作为2024年街镇重点工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承担资金保障,具体负责实事项目的推进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2月至3月)
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相关单位研究讨论并形成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指南,确定100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1000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的台账清单,并做好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9月)
根据政府采购要求,各街镇明确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单位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供应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强化过程监督,加强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质量监管,确保实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电梯安全评估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按照《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应第一时间书面抄告各街镇,同时抄送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房管局。各街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工作,并于9月底全部完成。
(三)验收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
各街镇要按照工作要求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实施自查,自查报告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房管局,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相关专家等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做好迎接市级、区级相关部门对实事项目的考核和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切实认真完成本次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街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实事项目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相关政策,以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电梯安全评估和加装远程监测装置的认识,确保实事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实事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要做好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实事项目的动员、准备、实施、监督和总结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实事项目有序推进。
(四)加强质量监督。各街镇要认真监督指导承接单位在实施实事项目工作中的过程监管、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承接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及时配备、调整力量,严格依据规范,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推进工作。
(五)加强资金保障。本次实事项目的经费主要由街镇财政承担。区财政按现行体制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以财力结算方式清算。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镇要注重信息报送,做到及时、准确。3月底前应报送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实事项目任务明细表(附件2)。4月至10月期间,每月15日、30日前应报送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表(附件3)和实施明细表(附件4)。
联系人:区市场监管局 李 骏59992897 134******1162
王 晶59992897 181******1903
附件:
1.各街镇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任务分配表
2.各街镇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任务明细表
3.各街镇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推进情况表
4.各街镇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实施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