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C6040203-2023-02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文 号: 嘉市监质〔2023〕3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质〔2023〕30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嘉定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区级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等专项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嘉定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政策的实施办法》(嘉市监规〔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做好2023年嘉定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等相关专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品牌发展

获得2021年嘉定区重点产品质量奖攻关成果奖的单位;

获得2021年“苏浙皖赣沪”相关荣誉的单位。

(二)质量激励

获得第五届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

(三)计量能力建设

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实施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联网的重点用能单位。

(四)支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

首次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

注: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苏浙皖赣沪相关荣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CNAS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等项目请咨询相应科室。标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项目资金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在嘉定区依法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嘉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单位内的人员,经营状态正常,符合政策申报条件,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扶持方式和资助额度

扶持方式和具体资助额度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申请表(按项目大类分,附件1品牌发展类项目,附件2、附件3质量激励类项目,附件4计量类项目,附件5检验检测类项目)。

2.证实材料。凡在申请表中涉及需证实的事项,均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如无法提供,请书面说明。

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后加盖公章。同一个项目大类填写一张申请表,如一个单位涉及多项项目申请,所有材料需分别提供。

(二)电子文档

1.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提供电子文档。

2.所有文档材料均合并为一份WORD文档,并命名为“申请项目大类-申报单位名称”,如:“计量能力建设类项目-XXXX”。

3.上述文件中含有印章或签名的页,应扫描后以图片形式插入文档中,顺序与纸质版本材料一致。

五、申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表格、备齐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将完整申报材料交至材料受理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受理及咨询方式:

1.品牌发展类项目(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苏浙皖赣沪相关荣誉)

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05室

联系人:邱春燕(质量管理科),电话:59992872

2.质量激励类项目(政府质量奖)

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05室

联系人:邱春燕(质量管理科),电话:59992872

3.计量类项目(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联网)

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09室

联系人:王燕(计量科),电话:59992893

4.检验检测类项目(CNAS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

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06室

联系人:张贞珏(认证产品科),电话:59992873

相关材料下载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告栏)。

本次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品牌发展类项目申请表

2.质量激励类项目(组织)申请表

3.质量激励类项目(个人)申请表

4.计量类项目申请表

5.检验检测类项目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嘉定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