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C6040203-2022-141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文 号: 嘉市监认〔2022〕14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认〔2022〕140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根据市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2〕298号)要求,结合本区电线电缆、变压器、开关柜、组合电器、隔离开关、断路器、光伏逆变器和汇流箱等电力设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企业现状,我局决定开展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电力设备产品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专项行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强化底线思维,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聚焦电力设备生产销售企业,有针对性地帮扶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二、任务分工

认证与产品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局执法大队负责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实施本辖区内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各市场监管所要摸清辖区内电力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底数和现状,督促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自查自纠(附件1),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通知后附区内各类电力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参考名单(附件2),各市场监管所在此基础上还应开展多渠道排摸,积极补充完善各类电力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二)组织开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电力设备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产品是否有合格证、合格章或任何形式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无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或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标注许可证标志、编号或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及是否假冒他人许可证标志、证书编号;检查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执行标准中关于标识的规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是否经检验合格;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建立电力设备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质量违法行为。开展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执法重点聚焦未经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行刑衔接配合,严惩质量违法犯罪行为。

四、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8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一)排查整治阶段(8月中旬至9月)

各市场所在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电力设备生产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检查信息按要求录入“工品查”小程序。

(二)化解隐患阶段(9月至10月)

对照检查发现问题,集中监管力量,及时立案查处、从严从速化解风险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

全面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对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已处置风险隐患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重视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职尽责。

二要强化落实。各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移交、移送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作闭环留痕。

三要做好总结和上报。根据要求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于每月25日前上报阶段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至少涵盖检查时间、企业名称、地址、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等,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遇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认证与产品科:颜旗权,电话:59992875。

 

附件:

1. 2022年上海市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自查表.docx

2. 嘉定区电力设备产品相关企业参考名单.docx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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