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040203-2022-070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5月10日 | 文 号: | 嘉市监特〔2022〕7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特〔2022〕76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区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所、执法大队,区特检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防范遏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2〕155号)精神,现就做好本区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把握疫情冲击下特种设备事故容易强劲反弹的特点规律,强化责任担当和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各市场所、执法大队要专题研究部署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全面开展一次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风险研判,认真分析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复产后面临的大量特种设备检验超期、维保超期、带病运行、长期停用以及管理上仓促上阵、投入不足、管理缺失、人员缺位等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和新隐患,并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组织开展复工复产专项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通过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稳妥复工复产,做到安全有保障、事故能遏制。
二、严格主体责任,全面自查隐患
各单位要督促特种设备从业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复工复产防控措施,统筹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要督促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只顾复工、不顾安全的错误认识,坚决杜绝仓促上阵、盲目指挥的错误行为,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能复工复产。要督促从业单位结合特种设备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风险研判和排查(可参照附件1《疫情封控及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特种设备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安全提示》,但不限于该附件所列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控。要督促从业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申报接受检验。对于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要及时报检,待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二)加强设备安全检查。对连续使用的设备,要加强日常巡检,对超出维保期的设备应及时安排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杜绝带病运行。对于停用设备,在恢复使用前应开展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和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功能有效,严禁带病开车。
(三)严格设备启用程序。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开停车程序及相关工艺要求启用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应加强设备风险故障监测预防技术的应用,通过提前预判规避风险。
(四)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要组织一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核心关键岗位和环节的人员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和证书超期人员应及时取证、换证,杜绝无证上岗。对因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缺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停止生产或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五)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要充分研判疫情带来的生产进度、人员调配、风险管控等不利影响,合理组织生产,严防赶工期、抢产量,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开展专项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辖区域特种设备风险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复工复产特种设备专项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要根据本单位风险研判、企业隐患自查、设备检验等情况,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制定方案,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提高大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轨道交通、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化品生产、储运、气体充装等重点领域,涉疫企业、保供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安全风险较高企业等重点单位,电梯、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管道、长期停用设备等重点设备及安全附件,维护保养、设备检验、设备开停车、作业人员等重点环节,采取风险提示、网上督查、视频检查和现场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抓好隐患动态清零和闭环管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大排查中,既要坚持安全底线,强化隐患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复工复产的,要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同时,也要加强指导服务,助力复工复产。
四、聚焦检验超期,组织集中攻坚
受疫情影响,全区大量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各市场所和区特检所,要结合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检验超期问题,实现“应检尽检”。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做好疫情封控及复工复产期间全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提示》(详见附件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抓好落实。社会面动态清零后,各市场所要督促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从业单位主动报检。区特检所要根据使用单位报检的情况,第一时间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检验工作。居民住宅小区、复工复产企业、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重领域、风险较高的特种设备(化工装置、易燃易爆介质等承压特种设备等),要优先安排检验,最大力度服务好本区复工复产复市,保障设备合法、安全运行。区特检所要落实好本市有关减免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五、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工作预案
各单位要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现场报检等服务恢复常态化的准备工作。各市场所要提示和督促临近换证或受疫情影响超期无法及时完成换证的作业人员,在疫情结束后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对于焊工等需继续考试换证的人员,可待考试机构恢复正常后继续复审考试。各市场所、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岗位值守及应急处置力量配备,关注复工复产期间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旦发生特种设备突发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防止事故扩大升级。
各市场所应在5月31日前,每周三下午15时前,填写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附件3);6月30日前,每周三下午15时前将超期未检攻坚情况表(附件4),报送局特种科(联系人:许用权,59992895)。局特种科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并纳入工作考核。
附件:
1.疫情封控及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特种设备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安全提示.doc
2.关于做好疫情封控及复工复产期间全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提示.doc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区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