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C6040203-2022-07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文 号: 嘉市监认〔2022〕7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认〔2022〕77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有关业务科室、执法大队: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2〕90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技术帮扶力度,我局决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衔接联动机制,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工业产品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强化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化解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隐患,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聚焦为企纾困解难,有针对性地帮扶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二、任务分工

认证与产品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依职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中涉及烟花爆竹产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依职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中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工作。

局执法大队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实施本辖区内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重点产品。本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20种产品,列入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10种产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根据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监管任务需要增加的10种产品,包括:涉及疫情防控的非医用口罩,涉及清洁空气行动和塑料污染治理的车用成品油、车用尿素、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涉及消防和电气安全的手提式灭火器、防火门、防爆电气、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以下简称“重点产品”。

(二)重点对象。排摸市场占有率相对较高的重点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名单,特别是上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连续或多次出现抽查不合格、投诉举报集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销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原材料、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行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销售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存在销售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产品等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1.摸清监管底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充分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及时录入产品质量“双随机”抽查系统。

2.组织企业自查。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以经营资质、质量控制、产品标识等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自查并及时整改,保留整改记录。

3.实施现场检查。组织开展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其中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要做到全覆盖检查,对其他类型的企业,根据风险程度抽取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或风险的产品,应及时上报业务主管科室,经同意后开展执法抽样。

4.组织监督抽查。在市局监督抽查的基础上,我局将结合本辖区市场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区级监督抽查。各市场所要及时配合好各级抽查工作,对风险较大的产品开展区级抽查时做好现场笔录,开展上级抽查不合格的后处理及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

(二)强化风险隐患整治。

5.落实立查严处。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风险隐患,及时予以责令改正,督促企业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危害程度高、问题紧迫的严重风险隐患,要集中力量从严从速整治,依法立案查处,及时查封或者扣押涉案产品以及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要落实即抽即处置,迅速开展问题产品追溯和质量责任追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持续整改。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对其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对发现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属于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要将相关违法信息通报发证单位,依法撤销相关证书。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录入“工品查”小程序。

(三)实施质量技术帮扶

7.鼓励企业参加公益培训。动员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加市局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标准技术等公益培训。

8.加强指导和问诊。各市场所在检查企业时要注意倾听企业实际需要和突出问题,汇总上报后适时组织产品质量技术专家,通过质量分析会、现场“把脉”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找准“症结”,开出“药方”,着力解决企业质量安全个性问题。

(四)推进长效治理机制

9.实施分类监管。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继续实施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通过采集相关企业质量数据信息,结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属性、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履责、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情况,对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推进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10.加强部门合作。深化与消防安全、清洁空气行动、塑料污染治理等部门联合治理机制,聚焦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形成监管合力。

五、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5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上旬)

各市场所根据本通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督促企业全面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自查。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7月)

各市场所在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列出问题清单。企业调查摸底情况及时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风险排查整治信息及时上报,由业务主管科室整理后录入“工品查”小程序。

(三)化解隐患阶段(5月中旬至9月)

对照问题清单,集中监管力量,采取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质量技术帮扶等多种方式从严从速化解风险隐患。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

全面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对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帮”,防止已处置风险隐患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重视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职尽责。前期已开展的部分专项有定期上报要求的继续执行。

二要强化落实。各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移交、移送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作闭环留痕。

三要做好总结和上报。根据要求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于7月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0月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遇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认证与产品监督管理科,联系人:颜旗权,联系电话:59992875;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联系人:周媛,联系电话:59999027;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刘勤勤,联系电话: 59992852。


附件: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统计表.docx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