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040203-2022-015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14日 | 文 号: | 嘉市监特〔2022〕1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特〔2022〕17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22年度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企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局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紧紧围绕“大安全、大质量、大市场”监管理念,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2022年我局决定对80家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138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并提出要求,请认真做好工作落实。
一、依据“三定”方案,局执法大队要对附件1中的80家重点监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日常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的制定、特种设备档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开展等内容,进一步规范重点监控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市场所要对附件2中涉及本辖区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设备是否检验合格并有日常维护保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有培训记录等内容。
三、各重点监控单位要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文件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根据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定期(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记录,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各单位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检查中发现在用特种设备未注册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必须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本通知将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22年度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企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