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040203-2021-161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文 号: | 嘉市监食经〔2021〕24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食经〔2021〕247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完成《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建设的工作任务,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0年开始,至2025年全区争取创建8-1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1500家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250家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为做好本区2021年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任务,决定在我局成立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方案如下:
一、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登宇、张红英
组员:食品经营科科长、食品协调科科长、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食品安全示范群,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食品经营单位管理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动员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监管部门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线下创建与线上创建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内,嘉定区创建3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250家以上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100家以上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本次创建范围为嘉定区全区的食品经营单位。
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认证评估标准
(一)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基本标准
1.街区内食品经营单位不少于25家,无无证无照经营现象;
2.街区内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80%以上;
3.街区内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街区所在街道(镇)、物业服务商制定示范创建方案、建立食品安全服务管理机制、食品安全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度和预案;
5.公众对街区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二)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基本标准
1.餐饮单位按照《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T/SFSF000001)示范店标准;食品销售单位按照《守信超市管理规范》(T/SFSF000002)示范店标准;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60学时以上,监督抽查考核90分以上;
3.采用五常管理法、六T实务法、4D管理法或DB31/2015等其他规范化管理方法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4.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视频监控正常运转并符合相关地方标准;
5.实施分餐制和提供公筷公勺,符合地方相关标准;
6.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7.连续两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
8.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三)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基本标准
1.其实体店符合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基本标准;
2.网上证照公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签,无超范围配送食品行为;
4.网上平台逐步提供厨房视频监控视频;
5.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五、工作内容与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8月)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我局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目标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2.开展调研,遴选拟创建街区和示范店。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分布特点,并结合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建设工作,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调研和遴选,确定拟创建示范街区和示范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10月)
1.组织发动和摸底调查。
9月30日前,食品经营科采取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分别组织系统内和企业人员开展专题动员培训,部署创建要求,组织发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单位、主管部门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1)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对示范街区、示范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宣传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食品经营科和食品协调科会同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公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和公众参与“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并开展社会监督。
(3)开展评估。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工作检查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1年11月—12月)
11月5日前,食品经营科汇总各市场监管所对2021年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工作,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的总结。分析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建议。向社会公布示范街区、示范店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在总结2020年创建工作基础上,汲取好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
各相关科室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与商务部门、教育部门、旅游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保险机构等资源力量,共同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四)典型带动,整体提高
各市场监管所要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街区、食品经营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使示范工程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六)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估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七、信息上报
10月29日前,各市场监管所上报嘉定区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基本情况(附件1)、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2)、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3)。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