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040203-2021-074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6月01日 | 文 号: | 嘉市监办〔2021〕13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办〔2021〕135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队、学会及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至10日在本市举办。为进一步落实进博会的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办进博会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市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巩固深化前三届进博会好的经验做法,以“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保障进博会”为中心,以本区接待酒店、虹桥商务区、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以及展馆周边区域为重点区域,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和“强化服务、畅通维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两条主线,举全局之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全力做好本区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零失误、零事故”,确保本区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守住底、稳住面、保住点”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安全风险大小,对进博会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分级别”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展会期间重点场所不发生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社会面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方面,对接待酒店、进博食品供应商、虹桥商务区、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以及我区毗邻展馆周边区域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风险分级监管保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另一方面,坚持以面保点,强化社会面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社会面平稳可控,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市场秩序监管
按照维护市场秩序“更精细”“更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市场监管服务保障经验做法,实现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一方面,开展社会面集中整治,以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保障,从严纠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开展全方位综合巡查,实施价格监督、知识产权、广告宣传、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巡查和指导,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组建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推进落实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丁耀臣(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丁 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登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 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海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洁(副局长)
张 峰(副局长)
张红英(副局长)
张 炯(执法大队大队长)
具体工作由副局长陈登宇牵头负责,食品经营科、消保科作为牵头科室,全面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按照职能分工,下设13个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组,推进落实本区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一)食品安全监督保障组(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食品协调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食药检测中心)
1.负责与市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监督保障组对接和联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2.统筹协调推进本区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嘉定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3.配合开展展馆内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检查评估和现场监督保障;对参展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进行指导和巡查。
4.组织开展社会面展会接待酒店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检查评估和现场监督保障;开展进博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商、团体膳食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评估、抽样检测和现场监督保障。
5.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制定本区进博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
6.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展馆餐饮冷链食品原料和进口冷链食品展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7.完成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组(药化科、医械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重点围绕接待酒店及周边和社会面上药店、诊所、美容院等,落实针对性安全监管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全力保障展会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2.配合做好进博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保障及政策协调、对接,加强医药政策宣贯。
3.在进博会期间,依法全面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新业态和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特种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特种所)
1.细化落实区级保障工作职责,以接待酒店和相关活动场所为核心,以交通枢纽、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开展重点设备的保障性检验,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在展会开幕前100%消除。加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2.根据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状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加强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本区特种设备安全。
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长三角区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强化展会期间的应急值守、风险研判,确保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处置高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参展企业登记注册组(注册许可科、各市场所)
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充分发挥“一窗通”平台和“一网通办”等政策作用,配合做好进博会相关国内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在本区登记注册窗口摆放各类外资登记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的宣传册子、中英文对照文本,供境外企业取阅,方便境外企业了解中国、上海的营商环境及投资政策。
(五)价格监督检查组(网监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到位。配合做好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针对性地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督促住宿客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网约出租车等市场主体落实相关价格措施。
2.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重点加强对本区毗邻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区域、景区、机场车站的住宿、餐饮价格,交通、旅游服务价格,商业零售领域价格等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价格突发事件。
(六)公平竞争执法和打击传销组(执法监管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本区毗邻展馆周边区域、各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市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为重点监管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有关进博会正常网络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源头打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系列案件和重大案件。
2.严厉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嘉定分局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及进博会内容或者以进博会为名义开展的传销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宣传、培训、推销和信息报备等行为,确保传销行为不出现、直销经营不出乱。
(七)网络市场秩序监管组(网监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加强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聚焦网络交易中的突出问题,密切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通过随机抽查、行政约谈、走访调研等方式,督促网络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
2.对市局监测下派涉及本区的网络经营主体假借进博会名义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置。
(八)广告监管组(知产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以导向问题广告、进博会主题广告、医疗美容类商品和服务广告、投资理财类广告和旅游服务类广告等五类广告为重点,配合开展进博会广告专题监测、重点场所媒介广告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快速通报,快速处置。
2.开展进博会相关场所广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涉港澳台涉藏”等文字表述,指导纠正其他违法广告内容,确保商业广告宣传内容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组(消保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消保委)
1.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提高进博会举办期间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响应速度。落实进博会相关消费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对参展企业、相关人员的投诉予以优先受理。
2.全力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在本区全面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推动“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的覆盖面,提升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着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认证产品科、标准化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加强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保障相关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2.梳理本区参展、供展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名单,做好源头管控。对生产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进博会期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认真防范安全风险、整改安全隐患。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相关企业采用更高要求的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进博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十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组(认证产品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加大对强制性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及时督促认证机构整改。
2.对于进博会参展单位通过国家认监委“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网上办理申请属于CCC目录范围且仅用于商品展示但不销售的进口展品CCC免办工作,做好后台在线快速审核通过工作。
3.开展CCC认证指导咨询服务。加强相关技术法规咨询和指导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组(知产科、执法监管科、各市场所、执法大队)
1.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严厉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强化生产流通、网络销售、仓储印制等重点环节执法,以进口博览局注册商标和特殊标志、进博会参展企业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等为重点,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2.重点开展对本区毗邻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区域等关键区域、场所的巡查。建立进博会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3.对本区主要景点、市场、交通枢纽及各区主要商品市场的知识产权使用情况进行暗访督查,严查知识产权相关违法行为。
(十三)综合保障组(党群科、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
1.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服务保障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服务进博最美窗口评比、进博先锋行动,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宣传;做好服务进博志愿者选派工作。
2.协调解决保障工作人员用餐,落实信息化等后勤保障工作。
3.指导进博会相关预算经费的使用。
4.配合市局做好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宣传报道。
5.配合开展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人员自我健康防护。
五、时间安排
(一)备战阶段(9月30日前)
制定各领域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分方案,全面落实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进博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评估,加强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人员培训;做好社会面专项整治。
(二)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人员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开展监督检查评估,配合市局做好服务保障综合实战演练,全面完成本区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三)实战阶段(11月1日至展会结束)
全面启动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实战相关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分级分类推进实施服务保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市局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协作配合,发挥整体全力。要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调配保障资源,做到早启动、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条线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加强党建引领,推动“进博先锋行动”常态化开展
要树立大局意识,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各项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进博先锋行动”常态化开展,汇聚更多力量,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落实重大任务中的作用,克服各种困难,助力各项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要在总结以往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统一规范市场监管服务保障的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配合市局做好情况信息交流和动态信息报告。加强保障人员保密教育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工作纪律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保障任务按时完成。
(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配合
市场监管服务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个环节、各项措施必须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要积极主动与市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各服务保障组、区商务委、公安嘉定分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保障工作无缝对接。
(五)开展广泛动员,加强典型宣传
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手段,配合市局广泛宣传进博会的相关信息,营造迎接和举办进博会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模范引领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奉献进博、立功进博的工作热情,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要推广先进经验,优化服务形式,打响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品牌。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