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300000-2019-130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5月06日 | 文 号: | 嘉市监食协〔2019〕7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食协〔2019〕76号关于成立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泥岗村、新裕村民委员会:
为推进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形成一套高水平、高质量的自办酒会所管理体系和标准,从而推动农村自办酒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丁耀臣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张红英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红英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按姓氏笔画排列):
叶 蓉 安亭镇副镇长
张 军 南翔镇副镇长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毛静华 安亭镇食药安办主任
朱德兴 泥岗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
许 晨 安亭镇食药安办副主任
许家豪 安亭镇食药安办工作人员
何纯青 区市场监管局协调科科员
陈 强 泥岗村党总支书记
季 靓 南翔镇食药安办主任
周梦越 南翔镇食药安办工作人员
吴 平 新裕村党总支书记
周贤飞 新裕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
诸晨颖 区市场监管局协调科科长
今后,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单位的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亭镇人民政府
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
试点项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通过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形成并完善高水平的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日常管理等标准,促进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推动农村自办酒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组织架构;负责指导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对标准化相关人员以及标准编写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
安亭镇、南翔镇食药安办:负责对文件梳理与汇总、建立标准体系框架、起草编制各项标准、标准运行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已经发布实施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运行中反映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复查。
泥岗村、新裕村民委员会:负责现有文件的梳理与汇总;负责建立标准体系框架;负责起草编制各项标准;负责标准的运行,并对监督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负责收集相关台账资料;泥岗村民委员会还负责对制定的标准讨论及发布;负责申请项目验收,提交相关材料。
各成员单位要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各单位职责未涉及事项,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决定,明确各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