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主题分类: 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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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省级食品安全抽检,涉及我区2家食品经营企业的3件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臻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鳊鱼;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1-10-18;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上海臻详超市有限公司购入上述不合格鳊鱼6kg,已销售3kg, 销毁3kg,库存无。我局已要求当事人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77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市监嘉处〔2021〕1******001686号)。

二、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宗阿妹饮食店使用的盘、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盘;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10-2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样品名称:碗;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10-2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抽检当日的盘、碗均已其使用,我局已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整改报告,案发后当事人已购买新的餐具消毒柜。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上述梭子蟹系当事人于2020年11月17日购进,共18只,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含抽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当事人上述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市监嘉处〔2021〕1******001649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