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30日 | 主题分类: | 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
关键词: |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7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我局近期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秦御轩小吃店的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汤碗;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年09月08日;商标:/;标称生产者: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秦御轩小吃店;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嘉处〔2021〕1******001312号)。
二、上海阿俑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蔬菜色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蔬菜色拉;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1年07月19日;标称生产者:上海阿俑餐饮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蔬菜色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嘉处〔2021〕1******001080号)。
三、上海愚农农庄有限公司销售的蔬菜色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蔬菜色拉;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年07月20日;商标:/;标称生产者:上海愚农农庄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蔬菜沙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嘉处〔2021〕1******001134号)。
四、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渔伙饮食店的碟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碟子;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年06月03日;商标:/;标称生产者: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渔伙饮食店;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嘉处〔2021〕1******000960号)。
五、上海韩蜜儿餐饮有限公司的勺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勺子;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年06月03日;商标:/;标称生产者:上海韩蜜儿餐饮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嘉处〔2021〕1******000887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