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
发文日期: | 2021年09月18日 | 主题分类: | 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
关键词: |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1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的1件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友佩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苏北草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食品名称:苏北草鸡;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1年5月17日;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2021年5月17日购进上述苏北草鸡4只,共5kg,已销售4只,库存无。我局已要求当事人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当事人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和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货值金额较小,积极落实整改,主动召回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减轻处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元;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三、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市监嘉处〔2021〕1******000756)。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