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04日 | 主题分类: | 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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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6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41期、42期、44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我区3家食品经营企业的4件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李江鲜肉铺销售的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梭子蟹;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年8月18日;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的经营。上述梭子蟹系当事人实际于2020年8月18日从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陈广娥水产店购进,共计4kg,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含抽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当事人销售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梭子蟹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其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同时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货值金额较小,积极落实整改,主动召回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李江鲜肉铺予以减轻处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贰拾玖元玖角,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市监嘉处〔2020〕1******000905号)。
二、张付英销售的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梭子蟹;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0年8月20日;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的经营。上述梭子蟹系当事人实际于2020年8月20日从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仓场路331号皋成农贸市场内93号摊位刘铜处购进上述梭子蟹2.75kg,从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仓场路331号从皋成农贸市场内29号营业房金红梅处购进上述梭子蟹1.75kg,合计4.5kg,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含抽样)。我局已要求当事人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当事人销售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梭子蟹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其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货值金额较小,积极落实整改,主动召回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张付英予以减轻处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零肆元伍角柒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市监嘉处〔2020〕1******000907号)。
三、壹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梅园路分公司经销的呗师傅冷冻鸡翅中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呗师傅冷冻鸡翅中;规格型号:320g/袋;生产日期:2020年8月1日;商标:呗师傅;标称生产者:山东泽慧新程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甲硝唑。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0日收到壹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配送呗师傅冷冻鸡翅中(商标:呗师傅,规格型号:320g/袋,生产日期:2020年8月1日)40袋,至案发已售23袋(含抽样),库存17袋。我局已要求当事人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并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扣押。
当事人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主动进行召回,且涉案产品数量较少,货值较低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壹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梅园路分公司予以减轻处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呗师傅冷冻鸡翅中(规格型号:320g/袋,生产日期:2020年8月1日)壹拾柒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陆角,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市监嘉处〔2020〕1******000908号)。
四、壹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梅园路分公司经销的娃娃雪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食品名称:娃娃雪糕;规格型号:68g/袋;生产日期:2020年8月5日;商标:沫樱;标称生产者:上海亮亮食品厂;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0日收到壹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配送娃娃雪糕(规格型号:68g/袋,生产日期:2020年8月5日)780袋,至案发已售763袋(含抽样),损耗17袋,库存无。我局已要求当事人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限期提供整改报告。
当事人销售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主动进行召回,且涉案产品货值较低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壹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梅园路分公司予以减轻处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叁元伍角,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沪市监嘉处〔2020〕1******000908号)。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