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3日 主题分类: 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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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0年0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情况通报(二)》,涉及我区1家餐饮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合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墨玉南路店经营的筷子、勺子产品

(一)2020年3月11日,我局委托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至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1055号117室上海合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墨玉南路店进行监督抽检,现场抽检店内已消毒的筷子和勺子各1件,生产日期(消毒日期)均为:2020年3月11日。抽样单编号为SC20310130******32621(筷子),SC20310130******32624(勺子)。2020年3月17日,我局收到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筷子NO.2020-CY-嘉定-0155,勺子NO.2020-CY-嘉定-0158)。报告中显示被抽检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上海合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墨玉南路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0年3月18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沪市监嘉立案〔2020〕1******000213号)。经查,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4月23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嘉处〔2020〕1******000213号)。

(三)上海合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墨玉南路店主动开展自查整改,更换了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确保餐饮具充分消毒,并递交了整改报告,积极消除此次不合格产品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我局于2020年4月14日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