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C6020200-2021-035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文 号: | 嘉市监人〔2021〕9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市监人〔2021〕92号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彭泰铭同志职级的通知
各科室、所,大队、学会及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嘉定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嘉定区公务员局《关于确定彭泰铭同志职级的批复》(嘉公局发〔2021〕2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彭泰铭同志定为四级主办,从2021年3月24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