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
发文日期: | 2017年02月15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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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7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自3月1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于3月31日前,向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提交加盖商标权利人印章的预申报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不得参加当年著名商标认定。
二、经嘉定区市场监管局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正式递交著名商标申报材料。递交材料的截止日为5月31日。
三、申请认定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应符合《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七条规定。商标注册满2年的截止计算日为2017年3月31日。
四、申请人在正式递交著名商标申报材料前须完成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
五、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要求及评审流程可通过上海市工商局网站浏览。
附:预申请须递交的材料
1. 申请书
2.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属个人商标的,附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 申请商标实际使用证明
5. 2014-2016年三年的社会信用证明复印件
联 系 人:厉建文 张子聪
联系电话:59999058 59999018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