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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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上海朗朋广告有限公司因涉嫌冒用林晨旭身份取得监事备案登记,我局拟作出撤销该公司监事备案决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海朗朋广告有限公司、程雄宇有权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葛尤骋、赵万华       联系电话:021-5999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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