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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复工食品安全培训

发布时间:2020-03-11 点击数: 来源:上海嘉定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各单位在复工前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拟定了“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复工食品安全要点”,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对照开展自查,并承诺全部落实后开业。

一、加强餐饮食品原料管理。

1、开展自查。复工前,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工作,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及时无害化处理的,应当予以封存并在显著标记区域内独立保存。

2、禁止采购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采购经营蛇类、野鸟、蟾蜍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二、加强食品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管理

1、加工经营场所消毒。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2、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宜采用蒸汽等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3、做好消毒记录。做好就餐场所消毒记录,在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

三、加强食品安全规范操作

1、生熟分离。生熟食品容器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冰箱存放分开、生熟食品加工过程分开、冷食和生食专人制作;减少供应冷食、生食的品种和数量。

2、保持新鲜。按需加工,现点(餐)现做,现做再吃,缩短成品存放时间。

3、密封管理。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等标识。并安排专人负责提供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四、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建立基础档案和动态健康档案,提供行动轨迹或“随申码”,显示黄色和红色的码一律不得上岗。

2、进行晨检。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至少2次,检查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上述症状的不得上岗。

3、从业人员卫生。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从业人员应勤洗手,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规范洗手和消毒。

五、加强来店堂吃就餐人员管理

1、禁止群体性聚餐宴席。

2、消毒测温。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宜设置免洗消毒液;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3、佩戴口罩。顾客进入就餐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就餐时除外。

4、多方式供餐。鼓励餐饮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特别是集体食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

5、物理隔断,避免拥挤聚集。有条件餐饮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餐饮单位应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六、加强外卖送餐管理

1、供应量严禁超负荷经营。

2、封闭打包。使用“食安封签”或其他封闭方式打包餐食,鼓励使用“安心卡”。

3、外送用具清洗消毒。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4、配送人员管理。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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